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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来源:撬装加油站    发布时间:2023-12-01 14:59:10  浏览次数:

  原标题: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交办第二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1D2HA6郑州市经开区祥云寺北边,祥云寺宾馆南北道路两边,有一排厂房,部分厂房没有手续,占用祥云寺村内耕地。其中没有挂牌的工厂污水随意排放,扬尘大。投诉人希望拆除违法的厂房。经开区 水

  1.举报问题“郑州市经开区祥云寺北边,祥云寺宾馆南北道路两边,有一排厂房,部分厂房没有手续,占用祥云寺村内耕地”。经查,祥云寺宾馆南北道路两侧共有9家厂房仓库,其中,生产性企业5家,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齐全,其余4家为单纯仓库。关于部分厂房占用祥云寺村内耕地情况,已移交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联合祥云办事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没有挂牌的工厂污水随意排放”问题。经查,祥云宾馆附9家厂房仓库内的生产企业及仓储项目均不产生工业废水,只产生少量生活垃圾污水。2021年3月,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祥云寺村内的所有企业召开会议,要求企业厂区内部要建立污水沉淀池,禁止生活垃圾污水随意排放。5月4日接到举报问题后再次进行全方位检查,未发现该区域企业随意排放生活垃圾污水。且该区域安装有污水处理站对生活垃圾污水做处理,污水排放检测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作物灌溉用水标准。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扬尘大”问题。经查,该区域内9家厂房仓库内的生产企业及仓储项目均不产生扬尘。扬尘大的问题是因该举报问题位于经开区祥云办事处与管城回族区交界地段,是附近连通管城回族区的必经之路,因道路年久失修,过往车辆较多,车辆过往时引起道路积尘上扬,导致扬尘较大。该举报问题属实。

  3. 举报问题“投诉人希望拆除违法的厂房”。该举报地域厂房用地问题已移交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祥云办事处进行联合调查,如存在厂房占地违法问题,后期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针对工厂污水随意排放问题,已要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祥云办事处工作人员加强日常检查,禁止工业污水随意排放,生活垃圾污水建立沉淀池。下步,根据祥云办事处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对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整治。

  针对扬尘大问题,已要求祥云办事处加大对该路段的洒水频次,确保车辆过往时不起尘。下步,根据祥云办事处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对骨干路网进行统一整治。

  针对部分厂房占地问题,已由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祥云办事处进行联合调查,如存在厂房违法占地问题,后期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阶段性办结无2D2HA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四环与文治路交叉口,中国石油加油站,在绿化带内,无环评手续,距离居民区过近,投诉人担心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管城

  2021年5月4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实地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核查,该站提供了油气回收验收、双层罐验收均达标文件,环评备案手续以及加油站排污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年审正常;该加油站周边无居民区,南面为南四环道路,东面为文治路,西面中博物流港已征迁,北面为中博物流港商铺,无人经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城分局已要求加油站于2021年5月8日前提供相关用地手续。 部分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城分局已对企业下达《限期提供用地手续的通知》,将根据公司提供材料情况依法依规做处理。已办结无3D2HA8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栗树岗村五组,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蒋海旺),把投诉人耕地(0.47亩)两侧挖断,毁坏耕地的问题。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为案件已办结,但是实际问题未解决。1.耕地未做护坡处理,担心二次毁坏。2.村内住户的房屋被公司采矿时震裂,至今未赔偿,要求赔偿。新密市 其他

  问题一: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栗树岗村五组,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蒋海旺),把投诉人耕地(0.47亩)两侧挖断,毁坏耕地的问题。耕地未做护坡处理,担心二次毁坏”问题

  现场检查时,苟堂镇栗树岗村有一村民主动向调查组反映问题,经了解,该村民为本村五组住户,姓名李宗瑞,李宗瑞向调查组反映问题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相吻合。

  经调查,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采矿区停采线位于该矿征用的土地范围内,没有占用其土地。现场看到,举报人所属地块的东、西、北侧均没有开采,采矿区位于其耕地的南侧,该块耕地没有耕种,两侧没有挖断,不存在毁坏耕地现象。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未做护坡处理。

  问题二:群众反映“村内住户的房屋被公司采矿时震裂,至今未赔偿,要求赔偿”问题

  经排查,栗树岗村五组共有7户农户位于采矿区附近,其中,户主李宗瑞家房屋确有裂缝现象,其房屋距该铝土矿停采线米,李宗瑞房屋前方距采区更近的6户居民房屋都没再次出现问题,李宗瑞家房梁下有2处长3米宽约0.15厘米的裂缝。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认为李宗瑞家房子裂缝不是采矿造成的,双方存有争议。

  1.目前,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处于停产状态,苟堂镇要求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复工后第一时间对临近李宗瑞地块附近的矿区进行综合治理,为李宗瑞田间耕作创造便利条件。

  2.李宗瑞房子裂缝问题,由苟堂镇栗树岗村委托有资质公司做鉴定,待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据鉴别判定的结果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无4D2HA2郑州市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8组,赵长江、赵长海破坏陉山,非法开采,4月8日反映过,看公示信息数据显示正在办理中,希望能尽快依法处置。新郑市生态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

  2012年,新郑市开展了非法矿山集中治理行动,对陉山矿山范围内所有矿区全部进行取缔,2012年4月,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新国土字〔2012〕1006号》责令赵长海停止违法采矿行为,2013年,新郑市国土资源局认定:赵长海未经批准,擅自在观音寺镇林庄村盗采矿产资源“石英砂岩”,属非法开采。2019年4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对赵长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进行破坏价值鉴定,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5月作出批复:经鉴定,赵长海在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南非法采挖石英砂岩145987立方米,按照新郑市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新价认定〔2019〕097号),共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3211714元(叁佰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肆元整)。2019年6月13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赵长海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移交新郑市公安局处理。2019年7月,新郑市公安局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发生,通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立案。2020年3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做监督,得到答复仍是不予立案。

  1.2012年以来,观音寺镇政府不间断对陉山矿山进行巡查检查,防止非法盗采和零星盗采行为发生,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做处理。2020年,观音寺镇按照新郑市政府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投资近5000万元对整个陉山矿区实施了矿山修复,目前,该矿区已由中标单位修复到位,等待验收。

  2.关于赵长江、赵长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有关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处理中。

  3.2021年4月30日,应当事人申请,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下一步,将依据法律和法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阶段性办结无5D2HA3郑州市荥阳市乔楼镇付河村六道口组,村内老砖厂外面盖了个洗沙车间,投诉人称之前投诉过该问题,但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因工作人员只将厂内的材料拉走,但是厂房并未拆除。投诉人称因占用村内耕地,所以要求拆除厂房,避免以后复产。荥阳市 其他

  2021年5月4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反映问题中提到的洗沙车间,为乔楼镇付河村六道口组老砖厂原址现存的原车间,厂区占地面积4.38亩,车间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厂院内有洗沙生产设备、原材料以及产品。经过上次清理后,慢慢的变成了空厂房。举报“洗沙车间”问题不属实,举报“只将厂内的材料拉走,但是厂房并未拆除”问题属实。

  经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举报反映车间占地地类为耕地。举报问题属实。

  针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问题,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土地原状。截至2021年5月6日,占用耕地违法建设厂房已经拆除清理到位。已办结无6X2HA7惠济区环保局人员结构严重失调,2016年惠济区环保局报请区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现剩9名)环保专业硕士研究生充实人员力量,但郑州市环保垂改从2016年一直拖到2021年元月才基本有了实质进展,期间一直以环保垂改编制冻结为由导致该9人编制一直不能进区环保局,一直维持现状至今。经过上次反映,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上次问题处理问题方式粗暴,没有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敷衍了事。惠济区 其他

  经查,2016年惠济区公开招聘10名(现剩余9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到区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根据2016年4月25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其间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45号)文件中第三条要求“改革期间立即冻结机构编制,暂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干部任免、人员调动和录用等事项”,自2016年至今,为加强环保工作力量,将该9名同志抽调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原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事关系隶属于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根据《郑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郑办〔2019〕20号)规定:依照国家、省环保垂改有关政策要求,以环境保护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环人事〔2016〕21号)确定的冻结时间2016年2月22日为截止点,将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截止点前列入改革范围内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机构、编制、人员(在编在册)全部划转到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现全市垂改工作已结束,该9名同志未能上收。目前,该9名同志仍为惠济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自2016年至今,该9名同志在环保工作岗位履职尽责,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对辖区污染防治工作也付出了很多努力。结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18批案件编号X2HA2的回复情况:“惠济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市环保改革精神和要求,对这9名公开招聘人员进行妥善安置。”惠济区格外的重视,正在研究安置工作。

  属实针对9名环保专业研究生安置工作,惠济区政府将组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惠济区人社局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拟定合理的安置方案和计划,在征求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对该9名同志进行妥善安置,预计6月底完成安置。阶段性办结无7D2HA7郑州市荥阳市京城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东南角,有一个垃圾发电厂,异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荥阳市大气 2021年5月4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调查,企业东面与企业相邻;南面与建设路相邻;西面与京城路相邻;北面与企业相邻;周边500米内无村庄和居民小区。所有进出垃圾运输车辆均由西门进入,然后途经厂区内垃圾运输专用通道进入垃圾库,西门口垃圾运输车辆经过时有异味,会对过往行人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在京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垃圾车辆进厂等候路段、厂内生产区域及垃圾车运输通道,安装有除臭雾森系统,垃圾库出入口安装有车辆自动感应升降门,垃圾库所产生的异味,经配套安装的异味收集装置统一收集后入炉焚烧。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1#、2#、3#异重循环流化床锅炉正常运行,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4#异重循环流化床锅炉停运检修。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数据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检测数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

  1.郑州荥锦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做生产作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及烟气在线检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合理调度进厂垃圾运输车辆,防止垃圾车辆排队现象,同时,加强厂区内外道路清扫频次及不合规垃圾车辆整治,延长厂区及厂外高压喷雾除臭系统的工作时间。

  3.郑州市纱嫂环卫绿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分公司要制定完善垃圾车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身进行冲洗,保持车身整洁,避免异味。

  已办结无8D2HA1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张老七(其侄子为前村主任),在村东基本农田内挖鱼塘,在村西基本农田内,卖土填垃圾,建设养猪场。新郑市土壤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张老七(其侄子为前村主任),在村东基本农田内挖鱼塘”问题。

  张老七本名张宝山,其侄子张玉涛于2014年至2017年担任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委会主任,现为该村村委委员;鱼塘实为一个垂钓园,位于麻线张村东地,由张晓龙(张宝山之子)建设并经营,该垂钓园占地面积2105.72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

  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西地有村民挖的一个土坑,该土坑占地面积3783.20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该土坑内有村民私自乱倒的建筑垃圾,现场暂未发现卖土现象;张宝山在麻线张村西地建有一个养猪场,该养猪场占地面积1640.53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

  1.2021年5月4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张晓龙、张宝山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不是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2.新郑市孟庄镇联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张晓龙、张宝山自行整改,将其所占土地恢复原状。

  3.新郑市孟庄镇责令麻线张村委对该村西地土坑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限期将该地块恢复原状。

  4.下一步,新郑市孟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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