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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罐车成了野蛮的“马路杀手”
发布者:<供应信息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4-02-15 21:29:23

  6月22日9时36分,海口市椰海大道发生的一起水泥罐车事故,让海口市民在车祸中看到了水泥罐车再次扮演了“主角”。商报记者也对去年年底最后一天至今年6月22日,本报新闻热线平台和水泥罐车相关的交通事故线起进行了归类,发现这种体积非常庞大、呼啸而过的罐车成了野蛮的“马路杀手”,水泥罐车事故频发原因具有6个方面,值得深思。商报记者便就此进行了方方面面的调查。

  2020年6月22日9时36分,海口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椰海大道加旺菜市场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被困。

  9时54分,特勤大队一站到达现场。经侦查,发现现场是海口市秀英区椰海大道佳旺菜市场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车头车牌为鲁H·71E58水泥罐车追尾一辆车牌为琼A·53396货车,货车侧翻与一辆车牌为琼A·CQ780的轿车相撞,有人员(男,37岁)被困与水泥罐

  车驾驶室。指挥员立即命令:抢险组人员利用荷马特破拆工具组破拆救人,同时命令警戒组做好现场警戒。

  2020年1月1日晚20时许,在海口市海秀中路与侨中路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水泥罐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1死1伤。

  据了解,事发当晚,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载着一名女士和一个3岁小孩正好行至事故地,一辆水泥罐车在从侨中隧道口驶出,右转进入海秀中路后,随之和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上的大人和孩子都先后摔了下来,电动车男司机和受伤的女子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受

  2020年5月11日,海口红城湖片区棚户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工地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水泥罐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当场身亡。

  2019年12月31日凌晨1时50分许,海口南海大道与华庭路交叉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水泥罐车侧翻压扁一辆出租车,造成5人当场死亡。

  事发时,该水泥罐车在行驶过程中,为避让一辆掉头车辆,因雨天路滑,导致车辆打滑侧翻,刚好压在旁边一辆出租车上,车上乘客(2男2女)以及司机共5人当场死亡。

  近半年来,车祸事故发生司空见惯,但水泥罐车造成的事故却让每个交通参与者不寒而栗。究其原因,来自这6个方面。

  1是视觉盲点:因为水泥罐车自身的缺陷,驾驶室高,车辆右转时,右前侧车轮处正好是司机的视觉盲区。

  2是很难刹车:因为水泥罐车本身就重,满载时总重约40吨,如果速度在60Km/h以上,刹车距离至少得50米左右。因此刹车很难。

  3是利益驱使:水泥罐车都是公司经营,而司机工资一般是根据运输趟次来计算,所以有些司机为了赶工多赚点钱,就会不自觉的把车开得很快,但这种大车不像小车,一旦开快了就很难刹得住,所以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是容易侧翻:水泥罐车拖着巨大的罐体,车身重心较高,在车行驶时不停晃动,尤其是车速过快转弯时,车体就容易侧翻。

  5是警惕性不高:现在发生的一些事故,与行人或电动车司机接近庞然大物水泥罐车时,不注意观察、避让也有关系。

  6是司机技术不行:个别司机对车体特点掌握不够,当碰到险情时,对刹车或转弯所产生的后果,缺乏足够的判断。

  在记者采访时,有市民还说:“这些车都是全保险,肇事之后作为司机的个人损失并不是很大,也就是说肇事成本低。这一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海警在接受各个媒体记者正常采访时说,每次发生意外事故后,交警部门针对大货车“三超”(即超载、超限、超速)、大车“改装”、驾驶员疲劳驾驶、对号牌私做手脚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从始至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势。再是查处大货车的违法违规成为交警的常态化工作,但是货车司机往往都与交警“”,纵使出台一系列措施,悲剧的重演也是时有发生。

  业内人士建议,除了严惩水泥罐车超速、超载、闯禁行、疲劳驾驶之外,建议车主在驾驶室右后方靠近前轮位置加装喇叭,当车辆右转时可以提醒行人注意:也有人建议在水泥罐车车轮上安装前挡和边挡,可避开发生意外时将行人或车辆卷入轮下。但由于并非强制性要求,且价格很高,所以很少有人安装。

  专家强调,每一次血淋淋的交通事故背后,应该强化对商品混凝土公司的管理,像煤窑出事一样,要追究领导责任,更要强化司机的责任意识,一旦出车祸,对司机进行重罚。此外,实事求是地说,水泥罐车造成的车祸,不能将全部原因归咎于水泥罐车。行人,特别是骑电动车的人们更应该文明出行,如果看到水泥罐车右拐,应自觉保持到一定的安全距离。只有这样,海口的水泥罐车发生的悲剧次数就会减少,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就会降到最低。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