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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一男人无证驾驭超载水泥罐车转弯泊车产生侧翻
发布者:<供应信息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4-01-27 00:53:11

  2019年11月4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仁怀市公安局移交批准逮捕的一同过错致人逝世案。

  2014年5月5日7时许,杨某某持C1型驾驭证重型特别结构水泥罐车(该水泥罐车需求持有B照以上驾驭证人员方能驾驭,车辆核载量为6方)载重11方水泥砂浆。

  杨某某驾驭水泥罐车经东门河大桥桥头时泊车问路,石某某为杨某某指路并顺路搭乘其驾驭的车辆到施工工地。

  8时5分许,在妙音寺邻近上坡转弯路段,杨某某预备下车探明路况。因车辆严峻超载且车辆处在上坡转弯不能泊车的路段,导致车辆无法制动产生翻覆,形成搭乘人员当场逝世。

  检察官释法:杨某某明知其无资格驾驭涉案卡车,却仍然驾驭涉案卡车导致本次事端产生,并致使一人逝世,其片面方面应归于过于自信的过错。依据依据,依法确定杨某某的行为涉嫌过错致人逝世罪。